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宁区财税管理代理记账免费咨询,2017年12月31日前已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应于2018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其审批机关进行备案。 通知指出,各省级财政部门组织做好2018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安宁区财税管理代理记账免费咨询。各省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的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安宁区财税管理代理记账免费咨询、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的有关规定,组织本地区财政部门代理记账资格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审批机关)认真做好2018年代理记账机构网上年度备案审核工作。
2017年12月31日前已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应于2018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其审批机关进行备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向其所在地审批机关进行备案。代理记账机构于2017年12月31日前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向其迁入地审批机关进行备案。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审批机关应予以退回,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审批机关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对于未能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通知要求,要按照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资格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内部控制等情况的检查,积极推动本地区代理记账行业组织有序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大力探索建立代理记账机构和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守法诚信激励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实现本地区代理记账行业服务、公平竞争、监督有力。
代理记账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 (1)签订代理记账协议,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 (2)接票时间:每月20号-30号,方式:由委托方提供原始单据,会计对单据进行初审。 (3)做账时间:每月25号-30号,方式:会计人员审核、制单、记账,编制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 (4)报税时间:每月1号-10号,方式:每个区有专人负责纳税申报工作。 (5)回访时间:每月10号-20号,方式:由本公司返回税单、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与出纳对账,安排下月工作。
发送询价单
您对该公司的咨询信息已成功提交,请注意接听供应商电话。
联系人信息
请输入您的称呼
请输入正确的联系方式
请选择咨询问题
请输入正确的图形验证码
商家已收到您的消息,请注意接听供应商的来电~
确保商家能在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
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请输入正确的联系电话
请输入称呼或公司名称
请输入验证码